信息来源: 陕西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陕西省健身气功协会 | 发布日期: 2017-03-09 |
各设市(区)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健身气功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健身气功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小康社会中作用。经陕西省体育局批准,定于4月中旬在西安举办全省第十一期健身气功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陕西省健身气功协会
三、时间、地点
2017年4月18日—21日,(4月17日下午14:00报到,21日下午13:00时离会)
培训班报到地点:陕西省训练中心奥星苑招待所(丈八东路陕西省跳水馆北)
四、培训人员条件
1、持二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证满2年(复印件)。
2、熟练四套普及功法技能。
3、体育院校毕业证复印件
五、培训内容
1、公共理论课程
2、专项理论课程
3、专项技术课程(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健身气功十二段锦)
六、考试形式
公共理论课和专项理论课采取闭卷考试,功法技术动作采取实际演练测试。
七、名额分配
西安市10名,宝鸡市8名,汉中市6名,渭南市8名,延安市5名,铜川市4名,安康市4名,商洛市5名, 咸阳市8名,榆林市4名, 杨凌区2名,韩城市2名。
共计:66人
八、费用
2、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食宿及培训费用由培训班承担。
九、报名时间
请各区市体育局接到通知后,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十、其它事项
参加培训人员提前报道或推迟离会者费用自理,练功服装、太极养生杖自理。
联 系 人:王健民、电话87850627、电子邮箱:QQ936193570
地 址:西安市建西街99号
奥星苑招待所联系人:高延玲 电话:88587185
附:报名表